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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30元
发布时间:2014-11-08 19:53:04 | 浏览次数:


【导语】:11月起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30元,实现城乡统一。小伙伴们可以多拿工资啦!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30元/月,溧水高淳首与主城统一!

经南京市政府批准,从11月1日起,我市各区全部执行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时。溧水高淳上调350元/月,其他区上调150元/月。

高淳溧水首次同城同标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批复了此次将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最低工资标准类别调整为与玄武区、鼓楼区等一类区相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从本月起,南京市各区全部执行一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现在的1480元上调到16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高温过节费不在内

据介绍,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口径维持不变,即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下列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的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的项目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溧水区、高淳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以前一直执行的二类区调整为一类区。本月起,各用人单位必须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工资分配中的有关项目,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将随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钟点工资普遍达到18元

落户于汉中门大街的“燕姐家政”,是目前南京市起步较早的家政市场服务企业,目前每天领牌上门服务的员工有700人。该企业负责人许素珍透露,自去年底开始,他们派出的家政钟点工工资已经提高到18元/小时,与同行业看起。“目前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上的钟点工,工资是按16元/小时计算,做零散钟点工的,比如刚出来做的家政钟点工新收,我们开出18元一小时,其他比较普通钟点工的工资平均都在20元/小时。”许经理说,零散钟点工工作成本较高,比如交通费、辗转率高等,都使工资上涨较快。据她介绍,工资上涨也与城市家庭对服务的要求质量提高有关,尤其一些家里又病人或老人的,还特别点名需要男性家政服务员上门一对一服务。燕姐家政有近30名男性家政服务员,每天上门率饱和,主要是做老年护工。少数服务质量好的,其重点工资上涨到25元一小时,还有家庭抢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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